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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資訊

一般商業條款

Master B2B Terms, project protection and commercial framework.

本中文譯文僅供理解。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以德文約束性版本為準。

1. 適用範圍與納入

本一般 B2B 條款適用於 JFT 與契約相對人之所有報價、委任、專案登記、介紹通知、工作說明及服務關係。JFT 僅與企業客戶締約。本條款僅於報價、專案協議或電子接受時被明確納入方構成契約內容;相對人條款僅於 JFT 明確書面同意時適用。

2. 文件優先順序

如有衝突,優先順序為:(1) 已簽署的專案專屬協議或工作說明;(2) 有日期的專案登記、客戶專案委任或介紹通知;(3) 本條款;(4) 相對人其他文件。專案專屬協議優先。僅在網站發布並不產生專案保護。

3. 服務範圍與無代理權

JFT 提供跨境專案開發、採購尋源、市場進入、合作夥伴識別、資格確認及商業協調。除非另有書面約定,JFT 不銷售設備、不是 EPC 承包商、不提供工程設計、法律、稅務或投資意見、融資或性能及交付保證。供應商與客戶直接締約;JFT 無權約束任何一方。

4. 保密與承諾門檻

免費初步適配僅限匿名及高層級資訊。交換機密技術或商業資訊前必須簽署相互保密與評估協議(NDE)。JFT 在揭露客戶、供應商、場址或聯絡人,或安排會議、工作坊、差旅或技術工作前,亦必須簽署專案專屬的保護、費用及支出協議。

5. 相對人協力義務

相對人必須指定具授權的商業負責人及營運聯絡人,提供完整、正確及及時的資訊,立即通知重大變更,並確保其人員、顧問、關聯企業及受任人遵守契約文件。除非 JFT 明知資訊不正確,否則得依賴所提供資訊。

6. 費用、稅務與付款

費用、訂金、顧問月費、成功費、專案開發費、佣金及最低費用依適用專案文件而定。金額均為未稅,另加法定增值稅。除非另有約定,發票須於十個曆日內無扣減支付。依法必須預扣的稅款或扣減須以總額補足,使 JFT 收到原應收淨額,並立即提供官方繳納證明。逾期付款時,JFT 得暫停工作、揭露及介紹。

7. 支出與第三方成本

除非明確書面包含,差旅、住宿、簽證、當地交通、口譯、翻譯、技術或法律專家、工作坊、場址拜訪、展會、樣品及物流均不包括在費用內。JFT 僅於書面預算核准及收到約定預付款後產生此等成本。未核准不訂購;未預付不出差。

8. 專案保護與不得繞過

自有日期的介紹通知或受保護身分書面揭露起 36 個月內,相對人不得就已指名客戶、供應商、場址、專案或受保護業務直接或間接繞過 JFT。受保護業務包括所載技術及範圍,以及相關設備、工程、授權、軟體、試運轉、服務、變更、擴充、替代與後續工作,並包括經由關聯企業、EPC、經銷商、顧問、專案公司、分包商或其他第三方進行的業務。

9. 繞過時之費用保全

如發生繞過,JFT 有權取得其依適用專案協議就實際實現的受保護業務原應獲得的費用或佣金,按該業務全部實際價值或收入計算。相對人須於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每一報價、訂單、契約、收款、變更或擴充,並依要求提供合理證明。不影響其他法定救濟。

10. 保密與智慧財產

各方僅得為本專案使用對方非公開資訊並以合理注意義務加以保護。JFT 保留其方法、分析、範本、聯絡人、市場及專案資訊與工作成果的全部權利。相對人於全額付款後僅取得為約定專案目的而使用的不可轉讓、不可再授權使用權。

11. 合規與出口管制

各方須遵守適用的反貪腐、反洗錢、制裁、出口管制、競爭、資料保護及貿易法規。禁止隱藏報酬、不當利益或付款。如 JFT 合理認為存在法律、制裁、出口管制或聲譽風險,得暫停服務或因重大理由終止。已產生的費用及已核准支出仍應支付。

12. 責任

JFT 對故意、重大過失、詐欺、生命、身體或健康損害及強制法定責任承擔無限制責任。對輕微過失違反重大契約義務,責任以可預見且契約通常的損害為限。除此之外,輕微過失責任被排除。在強制法規範圍內,JFT 不對間接或後果性損害、利益損失、節省未實現、機會損失、中斷、相對人決策或第三方履約負責。

13. 期間、終止與不可抗力

期間依專案協議而定;如未規定,進行中的委任可提前十四個曆日以文字形式終止。因重大理由立即終止的權利不受影響,尤其是不付款、重大未協力、未授權聯繫、嘗試繞過或合規風險。超出合理控制的事件,例如自然災害、戰爭、官方措施、制裁、運輸中斷、疫情或網路攻擊,在障礙期間免除履行義務;已到期款項仍應支付。

14. 資料、讓與與通知

各方僅在本專案及適用資料保護法所需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依法需要時另行簽署資料處理協議。未經 JFT 書面同意,相對人不得移轉權利或義務。除非強制法律要求更嚴格形式,通知與核准至少應採文字形式;給 JFT 的通知應寄至 j.tsai@jft-management.de 及其網站法律聲明地址。

15. 德國法、管轄與語言

適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律,排除 CISG 及在允許範圍內排除德國國際私法。相對人如為商人、公法法人或基金,或在德國無一般管轄地,JFT 註冊所在地卡爾斯魯厄法院對所有爭議具有專屬管轄權。JFT 亦得於相對人一般管轄地或其他法律允許地起訴。德文版本具有約束力並為準據文本;英文與中文版本僅供理解。

16. 最終條款

變更、補充及權利放棄須採文字形式並清楚指明受影響的專案或協議。不行使權利不構成放棄。如任一條款無效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款仍有效,雙方應約定最接近經濟目的且合法的替代規定。NDE、專案委任、登記、支出核准及介紹通知為各專案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