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一般商业条款
Master B2B Terms, project protection and commercial framework.
本中文译文仅供理解。如有任何歧义或不一致,以德文约束性版本为准。
1. 适用范围与纳入
本一般 B2B 条款适用于 JFT 与契约相对人之所有报价、委任、专案登记、介绍通知、工作说明及服务关系。JFT 仅与企业客户缔约。本条款仅于报价、专案协议或电子接受时被明确纳入方构成契约内容;相对人条款仅于 JFT 明确书面同意时适用。
2. 文件优先顺序
如有冲突,优先顺序为:(1) 已签署的专案专属协议或工作说明;(2) 有日期的专案登记、客户专案委任或介绍通知;(3) 本条款;(4) 相对人其他文件。专案专属协议优先。仅在网站发布并不产生专案保护。
3. 服务范围与无代理权
JFT 提供跨境专案开发、采购寻源、市场进入、合作伙伴识别、资格确认及商业协调。除非另有书面约定,JFT 不销售设备、不是 EPC 承包商、不提供工程设计、法律、税务或投资意见、融资或性能及交付保证。供应商与客户直接缔约;JFT 无权约束任何一方。
4. 保密与承诺门槛
免费初步适配仅限匿名及高层级资讯。交换机密技术或商业资讯前必须签署相互保密与评估协议(NDE)。JFT 在揭露客户、供应商、场址或联络人,或安排会议、工作坊、差旅或技术工作前,亦必须签署专案专属的保护、费用及支出协议。
5. 相对人协力义务
相对人必须指定具授权的商业负责人及营运联络人,提供完整、正确及及时的资讯,立即通知重大变更,并确保其人员、顾问、关联企业及受任人遵守契约文件。除非 JFT 明知资讯不正确,否则得依赖所提供资讯。
6. 费用、税务与付款
费用、订金、顾问月费、成功费、专案开发费、佣金及最低费用依适用专案文件而定。金额均为未税,另加法定增值税。除非另有约定,发票须于十个历日内无扣减支付。依法必须预扣的税款或扣减须以总额补足,使 JFT 收到原应收净额,并立即提供官方缴纳证明。逾期付款时,JFT 得暂停工作、揭露及介绍。
7. 支出与第三方成本
除非明确书面包含,差旅、住宿、签证、当地交通、口译、翻译、技术或法律专家、工作坊、场址拜访、展会、样品及物流均不包括在费用内。JFT 仅于书面预算核准及收到约定预付款后产生此等成本。未核准不订购;未预付不出差。
8. 专案保护与不得绕过
自有日期的介绍通知或受保护身分书面揭露起 36 个月内,相对人不得就已指名客户、供应商、场址、专案或受保护业务直接或间接绕过 JFT。受保护业务包括所载技术及范围,以及相关设备、工程、授权、软体、试运转、服务、变更、扩充、替代与后续工作,并包括经由关联企业、EPC、经销商、顾问、专案公司、分包商或其他第三方进行的业务。
9. 绕过时之费用保全
如发生绕过,JFT 有权取得其依适用专案协议就实际实现的受保护业务原应获得的费用或佣金,按该业务全部实际价值或收入计算。相对人须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每一报价、订单、契约、收款、变更或扩充,并依要求提供合理证明。不影响其他法定救济。
10. 保密与智慧财产
各方仅得为本专案使用对方非公开资讯并以合理注意义务加以保护。JFT 保留其方法、分析、范本、联络人、市场及专案资讯与工作成果的全部权利。相对人于全额付款后仅取得为约定专案目的而使用的不可转让、不可再授权使用权。
11. 合规与出口管制
各方须遵守适用的反贪腐、反洗钱、制裁、出口管制、竞争、资料保护及贸易法规。禁止隐藏报酬、不当利益或付款。如 JFT 合理认为存在法律、制裁、出口管制或声誉风险,得暂停服务或因重大理由终止。已产生的费用及已核准支出仍应支付。
12. 责任
JFT 对故意、重大过失、诈欺、生命、身体或健康损害及强制法定责任承担无限制责任。对轻微过失违反重大契约义务,责任以可预见且契约通常的损害为限。除此之外,轻微过失责任被排除。在强制法规范围内,JFT 不对间接或后果性损害、利益损失、节省未实现、机会损失、中断、相对人决策或第三方履约负责。
13. 期间、终止与不可抗力
期间依专案协议而定;如未规定,进行中的委任可提前十四个历日以文字形式终止。因重大理由立即终止的权利不受影响,尤其是不付款、重大未协力、未授权联系、尝试绕过或合规风险。超出合理控制的事件,例如自然灾害、战争、官方措施、制裁、运输中断、疫情或网路攻击,在障碍期间免除履行义务;已到期款项仍应支付。
14. 资料、让与与通知
各方仅在本专案及适用资料保护法所需范围内处理个人资料;依法需要时另行签署资料处理协议。未经 JFT 书面同意,相对人不得移转权利或义务。除非强制法律要求更严格形式,通知与核准至少应采文字形式;给 JFT 的通知应寄至 j.tsai@jft-management.de 及其网站法律声明地址。
15. 德国法、管辖与语言
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排除 CISG 及在允许范围内排除德国国际私法。相对人如为商人、公法法人或基金,或在德国无一般管辖地,JFT 注册所在地卡尔斯鲁厄法院对所有争议具有专属管辖权。JFT 亦得于相对人一般管辖地或其他法律允许地起诉。德文版本具有约束力并为准据文本;英文与中文版本仅供理解。
16. 最终条款
变更、补充及权利放弃须采文字形式并清楚指明受影响的专案或协议。不行使权利不构成放弃。如任一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双方应约定最接近经济目的且合法的替代规定。NDE、专案委任、登记、支出核准及介绍通知为各专案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